[指尖上的廉潔課堂]滅官燭看家書
據(jù)宋周紫芝《竹坡詩話》記載:北宋時期有位州官,為人極其廉潔。一天晚上,有人從京城送來一封上司的來信。他猜想這一定是朝廷有什么重要指示,馬上命令公差點上蠟燭閱讀。誰知讀了一半,他又命令把官家的蠟燭吹滅,把自己買來的蠟燭點上,繼續(xù)往下看。公差很納悶,難道官家買的蠟燭不及他自己出錢買的亮嗎?后來才知道,那封信有小半是關(guān)于他留在京城家屬的情況,他認為這是私事,不能點官家的蠟燭。
這位州官為了半封家書換燭再讀,在很多人眼中不免過于迂腐可笑,認為他小題大做。只因他心中始終有把“戒尺”:公私分明!心中立起這把“戒尺”,就會心有所畏、行有所止。如果心中沒了這把“戒尺”,就會逐漸放松內(nèi)心的修養(yǎng),久而久之就會公私不分,甚至因公肥私,最終陷入身敗名裂的境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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